时间筛选: 1天内 1周内 1月内 1年内 全部时间 上一页1下一页 72天前 蔡慎坤 0点击 读者来信:蔡老师,2016年5月,本人在河北雄安新区雄县购入一套住宅期房(约100平米),房款首付30%,约定用公积金贷款尝还月供。且当时房产公司规定,必须捆绑购买地下室及车位(照片一)。2017年4月,中央宣布成立“雄安新区”,房产手续全部冻结,并未办理任何还贷手续等。直至九年后的今天,房产公司发了 时政 (twitter.com) 上一页1下一页